2018年9月12日,在第四届东方经济论坛全会上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式宣布设立俄中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,旨在搭建一个促进俄罗斯与中国地区间合作的平台。
2019年6月5日,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·普京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签署并发表联合声明,宣布发展俄中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,两国同意不断深化投资合作,包括发挥基金的作用。
01.
2018年9月12日,在第四届东方经济论坛全会上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式宣布设立俄中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,旨在搭建一个促进俄罗斯与中国地区间合作的平台。
2019年6月5日,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·普京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签署并发表联合声明,宣布发展俄中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,两国同意不断深化投资合作,包括发挥基金的作用。
设立基金的目的是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及第三国进行项目投资,
实施对发展两国合作具有重要经济影响的项目。
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为中国大型国有和私营企业,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(SPIC)、中国核工业集团(CNNC)、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(CMEC)。
02.
基金优先投资能源、交通基础设施、物流和农业领域项目,以及欧亚经济联盟与
“一带一路”倡议对接框架内的项目,中国
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合作项目。
基金主要投资标准为:
根据行业标准,保证项目的最低收益率。
中方参与项目,包括技术和商务合作,长期供货、承包、
服务合同等等。
具有投资项目的担保。
具有基金投资保护的补充机制。
基金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和战略监督。
优先投资方向
—
优先聚焦行业
能源:发电、燃料电池、原子能、核电站建设技术等等。
矿产、金属、矿物原料开采,包括核能用原料。
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。
农业和粮食基础设施。
03.
基金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外交部、商务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大型国有企业的代表。
123112, “首都之城市”大厦, 普列斯年斯卡亚沿河街, 8号1栋楼, 莫斯科, 俄罗斯